“我有两个儿子,大儿子叫王一一,从小调皮捣蛋,但是我能看出来,这小子机灵,也没有坏心思。二儿子王二,虽然和他是兄弟俩,却和一一性格截然不同,整天沉默寡言的,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。”

    “事情要从五年前说起……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“爹!我回来了!看我今天给您弄了个什么稀奇玩意儿?”

    只见眼前的男子约莫二十来岁,身穿紧身黑衫红褂,袖口被布条紧紧扎起,腰身也被紧紧缠住,勾勒出男子精壮的线条。

    男子五官甚是清秀,虽然清秀却不阴柔,他的黑皮和浓眉,为这张脸增添几分阳刚之气。

    “哈哈哈哈!你怎么天天打些稀奇玩意儿?小心被伤着!”王总,也就是屋子里的小老头,摸了把白花花的长须,活了两辈子,正要享受天伦之乐。

    王一一把手中一只黑狼递给王总,它的个头比一般狼大很多,黑色的皮毛异常顺滑,隐隐闪着光泽。最奇特的是,它的额头上,居然是红色的火纹,栩栩如生。

    而就是这么漂亮的皮毛,此刻却被斑斑血迹染的结了痂。

    “怎么可能伤着,我可是在森林摸爬滚打好几年了,早就熟悉了!来!爹,这个狼的毛皮你留着,做个毯子,肉我就带去烤了哈!”

    他手脚麻利地割下一整块皮毛,拿走了血淋淋的肉身,进了另一个房门。一秒记住http://

    “老二,看我弄得什么?”

    他已经习惯了在自家自由行走,没有敲门直接推门而入,看到自家弟弟正读书读得入神。

    “哥?你又给爹献殷勤了?”只见屋内的男子放下手中的书籍,转过身。那是一张和王一一及其相似的面庞,只是因为肤色白皙,而看起来有些柔和。

    他露出大白牙,一双丹凤眼弯起,搂住王一一的脖子,拍了拍他的肩膀。

    “哪有?我还不是因为吃肉,那毛皮没用,才拿去给爹的!明明肉才是精髓好不好!”他边说边掂起手中的血肉,仔细挑拣着上边的精肉。

    “吃肉你又不用亲自动手,交给下人来不就好了?”

    别看王二平时在外面沉默寡言,但是只有王一一知道,这弟弟,其实是个话唠,整天跟自己喋喋不休地讲四书五经,他哪听得进去?

    “你不懂!自己的劳动成果才是最香的!我天天打野味,吃着那叫一个香,根本就不是家里的厨子能比的!”

    他说着就要拽王二出门,把王二诓了一个踉跄。

    “唉?你等我换身衣服!”

    “换什么衣服?又不是去见小姑娘!”

    二人一路小跑,面前还提溜了一只血淋淋的领头狼。

    “酱料我都随身携带了,就差把它烤得外焦里嫩滋滋冒油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