叶绍希站在落地窗前,神情紧张又雀跃。他一边时刻注意着庭院中的动静,一边分出心神数已经有多久没和厉叔叔见面。

    他要拍戏,而厉琛和要出差,两人时间一直合不上,所以他们已经有二十一天零八个小时没见面了。

    想到这个数字,那双漂亮的眸子里瞬间闪过几分失落。

    可是,厉琛和下午回到了北城,现在正在回家的路上,他们即将在一张餐桌上共进晚餐。

    失落逐渐被饱胀的甜蜜覆盖。

    叶绍希没忍住笑出了声,活像个小傻子。

    接着又打了个喷嚏,他吸吸鼻子,感冒大概是这美好的一天里唯一不美好的一点。

    庭院中终于传来动静,一辆黑色的商务车缓缓驶入其中。

    是厉琛和回来了。

    即便隔着如此远的距离,叶绍希还是察觉到了自己心间那头不安分的小鹿在胡乱冲撞着。

    他眨了眨眼,如梦初醒,慌慌忙忙地拉起了窗帘,迅速跑到了客厅坐在沙发上打开了电视,跟做贼似的,眼神飘忽,满脸写着心虚。

    他在心里默念着秒数,数到一百八十三时,身后传来一道低沉的声音,他听见厉琛和喊他的小名,“小勺。”

    只是普通的两个字,却让叶绍希兴奋不已。

    他发挥着演员的专业素养,矜持地起身转头。

    那是一个英俊男人,五官如刀削斧刻般完美,尤其是那双黝黑的眼眸,如同深潭,看不见底,也摸不透里头藏着什么东西。

    然而比外貌更为优越的是男人常年身处高位而形成的卓然气质,让人心生敬畏,却又让人觉得无比安心。

    叶绍希脑子里想着的是矜持,却不由自主地小跑到了厉琛和面前,他白皙漂亮的脸蛋上鼓着蓬松的欣喜,上扬的语调出卖了他真实的情绪,“叔叔!”

    厉琛和微微颔首,语调尚算温和,“好久不见。”

    两人才说几句话,别墅的管家芳姨便来了,说浴室里的水已经放好,厨房也已经准备好,等厉琛和收拾好就能用晚餐。

    叶绍希眼巴巴地看着厉琛和上楼,被芳姨一拉才回神。

    芳姨笑话他,说:“你说你,平时三句话不离先生,见着面了反而话还变少了。”又说:“别人要是有这么个长辈,指定撒娇卖乖要好资源,就你傻。”

    叶绍希不傻,他只是不想给厉琛和添麻烦。

    他十七岁时就住进了这栋别墅,一住就住了将近六年,厉琛和照顾一个非亲非故的人那么多年已经算得上是大善人。

    家里没有需要叶绍希帮忙的地方,他就坐在餐厅等厉琛和下来。就在他发呆时,手边的手机却响了。叶绍希瞄了眼上面显示的号码,身体微不可察地僵了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