穿梭古今文学网>穿越小说>我在七十年代养大佬小说 > 第两百六十四章 咯噔一下
    因为她大老远就注意到了。

    沈固朝着这边过来的时候,不是整理衣袖,就是注意自己的发型。

    一个汉子忽然哪天特别的在意外表了,那绝对是有问题。

    不是做亏心事担心自己露出了马脚,就是有大事要说。

    沈固,显然是后者。

    陈清华想到谢林跟自己说处对象的时候,也是穿了他最好的一身衣服过来找她的,更别提结婚那天还“化妆”,表示对男人忽然特别在意仪表这件事,一猜一个准。

    话题的主角,已经走到了没什么人走动的大队边缘。

    经过树下,沈固忽然停下了脚步。

    “其实……琳琅,有句话,我想说很久了。”

    “那你说啊。”谢琳琅毫无防备的开口,显然,她不知道沈固接下来的话,跟她的一辈子都相关。

    “琳琅,我想换一个称呼叫你。”

    “以后的日子里,我希望能理所当然的叫你一声……媳妇。”

    谢琳琅直接傻住。

    沈固紧张的舔了一下嘴唇,手伸出,颤颤巍巍按住了谢琳琅的肩膀;“从那天在火车上,我开口对别人说,你是我媳妇之后,那两个字就天天在我脑海里盘旋,我想着你还小,刚十八,所以我忍耐,心中说等你到二十岁,再提这件事。

    可琳琅,每一次见你,这个念头却愈加强烈,我觉得自己已经等不下去了。”

    谢琳琅持续放空中。

    沈固并不是忽然有此想法的,这次之所以开口了,除了娶琳琅已经是日思夜想,还有一件事促使他鼓起勇气,提婚姻。

    “我已经准备好了成立一个家庭需要的东西。”沈固认真的说:“房子我有,你不满意在京城的,我可以在这里盖新院子,自行车我能造,缝纫机我能造,存款一千,有固定工作,不抽烟不酗酒没有不良嗜好,如果你有别的顾虑,我愿意配合你改正,只要你说。”

    “所以,琳琅,跟我结婚,好吗?”

    谢琳琅脚都软了,浑身跟通电了一样。

    救命。

    谁来告诉她,她这时候该矜持的答应还是愉快的答应。

    “琳琅?你的意思呢?”沈固问她:“哪怕只是定个婚期,琳琅,可以吗?”

    沈固不知道自己这么说话的时候,简直像一个追着渣男要名分的小可怜。